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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资平台app 华康股份: 华康股份关于不向下修正“华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2 04:12    点击次数:102

配资平台app 华康股份: 华康股份关于不向下修正“华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近年来,为应对利率中枢不断下行的低利率市场环境,中国太保除了从承保端着手外,在投资端采取了“哑铃型”的资产配置策略。一方面,加强长期利率债的配置以延展固收资产久期,加强对再投资风险的管控。2019年以来,中国太保旗下中国太保寿险持续加大长久期国债和地方债的配置。另一方面,适当增加包括未上市股权在内的权益类资产配置以提高长期投资回报。积极把握二级市场权益投资结构性机会,增加优质权益资产的中长期配置;布局优质赛道。同时,基于保险资金的长期特性,围绕中国太保大健康战略,在相关产业以及“碳中和”绿色产业等方面加大另类资产布局。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华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4 年 8 月 5 日收盘,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6.89 元/股的 85%(即 14.36 元/股),触发了 “华康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不向下修正“华康转债”的转股价格。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739 号)同意,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130,302.30 万元(13,030,230 张, 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不超过 6 年,即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9 年 12 月 24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简称“华康转债”,债券代码 111018。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华康转债”自 2024 年 7 月 1 日(原转股起始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9 日,因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可转换为本 公司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康转债”初始转股价为 22.66 元/股,最新 转股价格为 16.89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华康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 调整为 16.8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华康股份 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华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 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 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华康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   截至 2024 年 8 月 5 日收盘,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6.89 元/股的 85%(即 14.36 元/股),触发了“华 康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鉴于“华康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可转债 情况、股价走势和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不向下修正“华康转债”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8 月 6 日重新开始起算,若公司股价再次触发“华康转债”的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康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